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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貧困大學生20個工作日內100%獲助學貸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8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廣州8月27日電(記者 鄭天虹)由國家開發銀行與廣東試行的助學貸款新模式,將在今秋入學時覆蓋廣東117所省屬普通高校。新模式下,貧困大學生獲貸率由以前的不到70%上升至100%,貸款審批時間由以前5-6個月縮短到20個工作日以內。

    據廣東省教育廳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主任朱俊文介紹,新模式已經試行半年,向廣東省首批88所普通高校的3.35萬學生發放了1.84億助學貸款。實踐證明新模式避免了以往同商業銀行合作時出現的獲貸率不高、審批程序複雜、審批週期長等弊病,有效調動了銀行、學校、教育部門三方的積極性。

    在新模式中,高校成為助學貸款的管理方,負責助學貸款從申請、審核、審批至催還的全過程。高校的責任義務被強化的同時,銀行對其引入風險補償金的激勵約束機制,即如果某所高校最終貸款違約率低於風險補償比例(10.9%),那麼風險金中的剩餘部分將全部返還高校,作為其有效管理助學貸款的獎勵;如果高於風險補償比例則由相關高校、國家開發銀行和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分別承擔50%、40%和10%。教育部門對高校管理助學貸款的績效進行評估,制定相關的考核制度,指導和促進各校對助學貸款管理水平的提高。

    新模式惠及面更廣,試行半年來,一些新興的高等職業院校及民辦高校所申報的助學貸款數額首次100%獲批。廣東財經職業學院學生處副處長黃曉梅告訴記者,2005年與某商業銀行合作助學貸款,審批時間近一個學期,且審批條件苛刻,最後上報的210個貧困學生名額僅批准了39個。然而,實行新模式後,此次申報的85個學生全部獲批。同時,試行半年來享受到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廣東民辦院校從以前的兩三所增加到39所。

    新模式將促進高校加強誠信教育。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戴達年説,高校既是助學貸款的受益者,也是風險責任的承擔者,這將促使高校將誠信教育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只要這些在校生的誠信意識培養得好,待他們畢業走向社會,將更有助於誠信機制在整個社會的建立。包括廣東財經職業學校在內的一些高校表示,今後將以講座、發宣傳冊或開設專門誠信課等形式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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