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9月1日專電(記者 李鵬翔)記者近日從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獲悉,10類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的高校大學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申報生源地助學貸款。
據介紹,貸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認定條件如下: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人民幣;其他貧困家庭。
申報時,本年度新錄取的學生必須提供所在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有效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原件、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往屆的在校大學生申報時,則必須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有效的學生證原件、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和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