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被寫入北京市教委工作要點中的“試行高校按學分收費制度”有了最新進展。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12月23日透露,按學分收費的試行方案已經制訂完成,並送交物價審核部門對收費標準進行審核。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規定,高等學校改按學分制收費,要在召開聽證會的基礎上,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執行。就此,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補充強調,按學分制收費何時試行,不僅取決於物價部門的審批,也將遵循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對於高校收費制度的各項要求。
“選擇15所左右的高校試點實行,推進按學分制收費,進一步推進高校教學共同體建設和高校間學分互認制度”被寫入市教委2007年工作要點。在北京市教育發展十一五規劃中,“積極推行學分制改革,推進高校之間學分互認、學科專業共建和教學資源共享”也成為北京市高等教育到2010年的重點工作之一。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試行按學分收費將不搞“一刀切”,完全由學校自願申請,並最終挑選出15所進行試點。按照學分收費之後,學生的學分將肯定不會高於現行的按學年收取的學費。但如果一個學生多學學分或者是重修學分,所交納的費用就要比其他學生更多。比如一個專業的本科畢業生需要修滿140個學分,目前學費每年5000元,那麼平均每個學分就不到145元。試行按學分收費之後,平均每個學分也不會高於這個標準。
“按學分收費的前提是高校要實行學分制,而學分制的基礎是學校的課程資源豐富,學生可以獲得足夠的學分。達到這一標準和條件的學校,才有可能進行按學分收費的試點。”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改革目前還不會在全市高校展開。
從2002年開始,北京市高校就進行學分制、互認學分以及高校教學共同體的嘗試。學院路16所高校率先形成了“學院路共同體”,包括北科大、北航、北郵在內的高校拿出優勢課程,供其他學校學生選修,對方院校承認學分。此外,北京理工大學與中央財經大學等周邊高校也將部分課程共享,學分互認。目前,高校大都施行學年學分制,而並非純粹的學分制。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透露,學院路周邊、北三環等北京市高校相對集中區域中的高校更有可能首批進入試點名單。(記者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