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2月11日電(記者 張澤遠)記者最近從甘肅省教育廳了解到,甘肅省要求社會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核定的辦學內容進行教育教學活動,不得擅自開展考研輔導活動。
據甘肅省教育廳科技處的資料顯示,繼教育部對考研輔導活動進行嚴格規範之後,甘肅省教育廳根據本省實際,要求甘肅省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不得舉辦或參與考研輔導活動,不得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各高校要制止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的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高校教職工不應參與社會上組織的各種考研輔導活動和編寫考研輔導資料,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的各種考研輔導活動。
同時,甘肅省教育廳表示,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社會培訓機構須嚴格按照辦學許可證核定的辦學內容進行教育教學活動,不得擅自開展考研輔導活動。社會培訓機構確需跨省進行教育活動的,須經兩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社會培訓機構發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須報省教育廳備案,對發佈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騙取錢財或管理混亂、社會影響惡劣的社會培訓機構,甘肅省教育廳將責令其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