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是中小學春季開學的日子。在長沙務工多年的婁底籍農民工老朱也尋思著把讀小學二年級的孩子帶到長沙來上學。讓老朱動心的是不久前他在報紙上看到的一條消息:從2008年春季學期開始,在湖南全省範圍內啟動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試點工作。2月21日,湖南省教育廳就這一利好政策作出詳細闡述,其中包括: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所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從2008年春季學期起,在城市範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和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行業(部門、單位)所辦學校,以及受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責任且執行公辦學校收費標準的民辦學校,全部免除學生學雜費。免學雜費的範圍為基本雜費和信息技術費,同時取消科技活動費、幫困保學費、預防體檢費、學生守則及證徽費等雜費。而對教輔資料管理,也實行學生自願購買教輔材料。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制度,防止學生向少數辦學條件較好的學校過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