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3月27日專電(記者蔣芳)清明節的傳統習俗中最重要的是祭奠先祖和追悼先烈,但傳至今日很多地方變了“味”,燒紙錢、放鞭炮、送祭品的陳俗愈演愈烈。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副主席、民俗專家陶思炎認為,清明節的文化內涵在中國古代的民間曾經相當豐富,更多地了解節日文化有助於今天的人們文明過節。
陶思炎説,清明本為二十四節氣之一,“清明”兩字,根據宋代陳元靚的《歲時廣記》中所説,“清明者,謂物生清凈明潔”。每年的清明前後,正值陰曆春分剛過,即將進入三月陽春之時。風和日麗、草長鶯飛、萬物復蘇,一改冬季寒冷枯黃的景象,天地一片清凈明潔。後人將祭祖、寒食節併入其中,才使得清明節由一個單純的農業節氣上升為一個重要的節日。
“柳枝”對於清明節而言,就如同桂花之於中秋、菊花之於重陽。南京有俗語“清明不戴柳,死後變黃狗”,説明戴柳枝是清明節一項重要民俗活動。陶思炎認為,更重要的是楊柳正是清明前後發芽、抽枝,是早春最具代表性的植物,有很強的生命力,古人借此表達了生者希望死者復生的美好願望。
今年的清明節是調整休假制度之後的第一個“小長假”,掃墓之餘,不少市民還外出春遊踏青。陶思炎説,其實古人也和我們一樣,除了禁火、掃墓外,也有插柳枝、盪鞦千、鬥雞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