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起,烏魯木齊已歷時多年的中考加分政策悄然發生變化,出國留學歸國子女、拔尖人才、重大投資商子女等不再享受加計10分的“特權”。
根據近日頒布的《烏魯木齊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規定》,當地對中考考生實行的政策照顧範圍已有所調整,增加了“因公犧牲、致殘(一級至四級)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軍子女,在科技創新大賽中獲國家級一、二等獎的考生,中考原始總成績上浮10分”的規定,取消了往年對“出國留學歸國人員子女、市委市政府引進的拔尖人才子女、在我市有重大投資項目的投資商子女,在錄取時加計10分”的規定。
烏魯木齊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烏魯木齊是相對欠發達地區,以往實行對留學歸國人員子女、引進的拔尖人才子女、重大項目投資商子女中考照顧加分,是為了吸引優秀人才和投資,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這樣的規定已越來越顯得不符合時代的要求。
這位負責人還説,對因公犧牲、致殘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軍子女實行政策性照顧,體現了社會對無私奉獻精神的褒揚;對參加科技創新大賽獲得國家級一、二等獎的考生實行政策性照顧,有利於培養創新型人才,有利於社會的發展。(記者 丁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