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7月3日發出緊急通知,重申全省所有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區域招生。此前江蘇省教育廳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和各種高中實驗班,也應停止跨省轄市區域招生的行為。
據了解,“十五”期間,為了加快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步伐,江蘇省教育廳曾經批准部分蘇南公辦高中和部分城市公辦高中試行向蘇北地區招生。隨著高中階段教育在蘇北地區的基本普及,省教育廳于2006年3月專門發出通知,決定從當年開始,取消公辦普通高中面向全省招生的做法。但是,近兩年來,仍有少數學校為了片面追求升學率,擅自以各種名義繼續在全省提前招生,干擾了生源所在地的招生秩序,加劇了升學競爭,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為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江蘇省教育廳緊急重申全省所有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轄市區域招生。今年已經提前跨省轄市區域招生的學校,應嚴格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和《江蘇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暫行規定》執行,必須經生源所在省轄市教育局同意並正式簽訂招生協議,報省教育廳備案。新生錄取名單必須經生源所在省轄市招考部門審核,加蓋省轄市招生錄取專用章,否則不能取得高中學籍。民辦高中跨省轄市區域招生,按《江蘇省民辦學校招生廣告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江蘇省教育廳要求,各市教育局立即將緊急通知精神傳達到各高中學校,凡不符合上述要求違規招生的必須立即整改,清退學生,並妥善地處理好有關後續問題。否則,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批准學校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建立學籍,3年後高考不予報名。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