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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08年秋起實施細化版高中課改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7日   來源:大眾日報

    從2004年秋,山東省開展高中課程改革已走過4年,省教育廳8月5日下發《山東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及教學指導意見(試行)》,今年秋季從高中一年級開始在全省統一實施。專家稱,這是細化版的高中課改方案,旨在形成有山東特色的高中課程教學體系,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

    意見要求,普通高中要全面開設規定的語言與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和綜合實踐活動八個學習領域的課程。每學年都要設置各領域的課程,保證使學生每一學年在所有學習領域都能獲得一定學分。學校要開齊所有科目,開足課時,並儘量多開設選修模塊,促進每個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開設兩種或多種外語。

    注重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課程及研究性學習課程的開設和修習。每個模塊如語文、數學、外語通常為36學時,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每個模塊為18學時。藝術領域每週開設1學時。音樂和美術可間周開設。研究性學習活動高一、高二年級每週3學時,2學時在課內實施,一般連排使用;1學時安排在課餘和假期時間進行,以學生自主完成為主。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3年中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在選修課程中獲得28學分,其中學校課程至少6學分,總學分達到144方可畢業。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修更多課程,獲得更多的學分。

    除對各模塊的學時和學分細化,意見還對高中3個年級的課程內容安排作出建議。

    比如,高中一年級主要設置必修課程,可從高一下學期逐步開設選修課程。原則上30名以上學生選擇的課程學校必須開設。

    意見強調,逐步廢止傳統的文理分科教學的做法。尊重和保障學生通過選擇課程實現選擇發展方向和發展水平的權利,在保持行政班級不變的基礎上實行走班教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為學生集體確定選修課程,不得強迫學生選擇文、理或藝、體發展方向。從2008年入學的新生開始,在二年級末以前不得組織學生分科。(記者 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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