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9月9日專電(記者德吉 邊巴次仁)記者從9日召開的西藏古籍保護工作會議上獲悉,前不久國務院公佈的第一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中,西藏共有6部古籍入選。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廳長尼瑪次仁介紹,2007年11月,西藏向文化部申報了8部珍貴古籍;2008年3月,國務院公佈的第一批國家珍貴古籍名錄中,西藏圖書館收藏的《因明正解藏論》(元寫本)、西藏博物館收藏的《旁唐目錄》(十四世紀寫本)、布達拉宮收藏的《大藏經·甘珠爾》(明永樂刻版)和《白琉璃》(清抄本)、西藏圖書館收藏的《苯教經咒集要》(明寫本)、西藏藏醫學院圖書館收藏的《四部醫典·後續醫典部註釋》(明寫本)6部古籍入選。
尼瑪次仁説,西藏擁有卷帙浩繁的古代文獻典籍。西藏和平解放以來,國家和自治區先後投入資金修復、整理和出版了大量珍貴古籍,各類檔案館、圖書館徵集和保護了大量民間和寺廟古籍善本,《中華大藏經·甘珠爾》《布達拉宮典籍目錄》等261部文獻典籍得到了及時搶救、整理和出版,古籍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2007年1月,全國古籍保護工作正式啟動。西藏自治區設立了專門的西藏自治區古籍保護中心,開展了國家珍貴古籍名錄申報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