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自2007年開始實行“研究生資助體系改革”試點後,今年全面推行新型的研究生獎學助學制度,繼續加大對博士生、碩士生的資助力度。
作為學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重點之一,湖南大學建立新型的研究生獎學助學制度,統籌學校自籌資金、導師部分科研經費和社會資助資金,設立由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單項專項獎學金和研究生困難補助金等構成的新型研究生資助體系,加大資助力度,擴大資助範圍,以充分調動導師和研究生科學研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優化研究生培養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和水平。
湖南大學今後每年將從學校辦學經費中支出2500多萬元,從導師科研經費中支出410多萬元用於資助研究生,大幅度地提高了研究生獎學助學的資助強度。學校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資助體系後,除助管金、助教金資助外,在學期間碩博連讀博士生、提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資助額度最高分別為15.925萬元、15.425萬元,最少分別為9.925萬元、9.425萬元;獲得一等、二等獎學金的研究生資助額度最高為3.45萬元,最少為2.45萬元,與研究生獎學助學制度改革前相比,博士生獲得的資助額度最高增加10.885萬元、最少增加4.385萬元,碩士生獲得的資助額度最高增加2.79萬元、最少增加1.79萬元。
“作為研究生資助體系改革後的第一批博士生,在學習、科研中體會到了沒有後顧之憂的輕鬆,可以較為安心地從事研究項目,有了較好的科研成效,導師也會相應增加所給予的資助。”湖南大學物理專業的博士生李平説。
學校負責人介紹,博士生獎學助學制度的改革已在2007年招收的博士生中試行,研究生獎學助學制度的改革在今年招收的研究生中全面推行,90%左右的博士生新生和70%左右的碩士生新生獲得了不同類別或不同等級的基本獎學金和助研助學金的資助,從第二學年開始將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和科學研究工作的考核結果重新評定資助對象,實行動態管理。(記者 龍軍 特約記者 禹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