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0月9日專電(記者蔣芳)9日,江蘇省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江蘇將用兩年時間,完成公共場所中外文雙語譯寫規範標準的制訂和發佈工作。
據介紹,為適應國際化發展需要,營造國際化城市環境,促進對外經濟文化交流,並配合2010年上海世博會江蘇參展工作,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推進中外文雙語標誌規範化。
所涉及實施範圍是:道路指示(警示)等服務設施;機場、火車站、公路客運、港口等服務設施;出租行業名稱及服務設施;賓館、飯店及旅遊景點(區)服務設施;文化、體育場館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行業服務設施;金融行業服務設施;郵政、電信行業服務設施;黨政機關、社會團體服務設施;其他具有提示和引導作用的標誌與設施。
據悉,江蘇省將於2009年8月底前完成首批公共場所中英文雙語譯寫規範標準的制訂和發佈,2010年底前完成其他方面譯寫規範標準的制訂和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