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術科統一考試將只進行身體素質項目的測試,不再進行主觀性大的專項測試。
體育術科考試是報考體育專業考生的必考科目。在2008年3月的廣東高考體育術科考試中,發生了個別考官和考生舞弊事件,有60名體育考生高考各科成績被取消,相關考官和仲介被逮捕。在當時的科目設置中,100米跑和原地推鉛球是必考科目,15分/科;田徑、足球、籃球是選考科目,20分/科;乒乓球、武術等是專項技能,50分/科。由於科目設置不合理,一些選考科目和專項技能打分主觀性太大,佔的分值又多,成了舞弊者易鑽的漏洞。
為此,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日前下發通知,從明年起,體育術科統一考試只進行100米跑、原地推鉛球、中長跑、立定三級跳遠這4個身體素質項目的測試。(記者 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