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0月20日電(記者 許祖華)陜西省教育廳等部門近日就進一步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制訂意見,要求完善以素質教育理念為核心的學校和教師評價體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校下達高考升學指標。
2007年9月,陜西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全面進入新課程改革,為進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高陜西普通高中教育的質量和水平,陜西省在意見中要求,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樹立科學的教育政績觀、評價觀,建立有利於提升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水平的評價體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校下達高考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佈本市、縣(區)及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升入重點大學的情況;不得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作為標準評價、獎懲校長和教師;所有高中學校都不得頻繁組織考試,不得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嚴禁任何形式的高考表彰獎勵,切實減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的高考壓力。
陜西省還要求建立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學校應積極建立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機制。建立和完善學生成長記錄製度,加強對學生課堂提問、作業展示、實踐活動、標誌性成果等過程性資料的積累,用多種方式對學生進行過程性評價,充分發揮評價的激勵、導向、診斷、矯正功能。
同時,大力宣傳規範辦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經驗和好的做法,不報道普通高中學校的升學率和升入重點大學等情況,不宣傳“高考狀元”。引導家長、社會理解和支持課程改革,為推進素質教育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