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5日專電(記者杜鵑、鄭天虹)廣東省教育考試院5日通報了《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方案指出,調整後的廣東省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此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也將作為高考的組成部分。
《調整方案》)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報教育部核準,將在2010年開始實施。
《調整方案》調整了高考的科目設置。按照廣東省現行的高考方案,統一高考涉及9門課程的內容;調整後,統一高考涉及6門課程的內容。
《調整方案》中普通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院長楊開喬説,調整後,統一高考涉及6門課程的內容,考生在統一高考中不考的課程放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完成考核。這樣既促進了學生的全面發展,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學生高考的負擔和壓力。
《調整方案》還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高考的組成部分,側重對高中生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使水平考試與選拔考試分離,並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高校招生錄取適度挂鉤,分層次作為高校錄取的必要條件,以確保普通高中按國家課程方案要求開足課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從2009年開始實施,在高中第三學年上學期結束前完成。每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至100分鐘。普通高中學生在高中階段學習期間可報考兩次,畢業後不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此外,為推動中學英語教學,使英語科考試內容與形式對教學産生較好的促進作用,提高學生的聽、説、讀、寫能力,《調整方案》還將英語學科分為筆試、聽説考試,分別組織考試,合併計算成績,構成一個完整的測試體系。英語聽説考試將在2011年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