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1月19日專電(記者許祖華)陜西省教育廳等部門日前就進一步加強學校及周邊建築安全管理下發通知,要求不得將學校場地出租用於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産、儲存等經營活動,不得將校園內場地開放用於停放社會機動車輛。
陜西省將全面排查學校及周邊建築安全隱患,並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等建築,應立即停止使用,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制定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對學校重點部位和設施,應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安全改造,確保安全達標。對易發生危險的校內水井、水池、樓梯等,應設置警示標誌或者採取加蓋、加裝防護欄等措施。重點加固學校圍墻尤其是毗鄰公路的學校圍墻,改建學校廁所,更新校舍老化電路,完善消防設施設備,增設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
陜西省還將建立學校周邊安全隱患舉報制度,鼓勵在校師生、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舉報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級各類學校應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遲報、瞞報的,將追究有關學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