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閉幕的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遼寧省義務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明年2月1日起實施。《條例》中,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加強安全教育、禁止設置重點班等內容最為搶眼。
針對“就近入學”的問題,《條例》明確,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城市學校應當按照劃定的學區招生,並將招生結果向社會公佈。不得採取或者變相採取筆試、面試等測試形式選拔學生入學,不得將各種競賽、社會各類考試成績和證書或者捐助作為入學的條件,不得擅自跨學區招生。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公平、公開和有利於就近入學的原則,合理擬定學區劃分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進城務工人員的適齡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額外招生為由收取接收費用。
《條例》規定,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必須嚴格監督學校建設的工程設計和施工質量,確保符合抗震設防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學校應當進行人身安全、自救和公共衛生等教育,使學生具備交通、治安、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常識,並組織進行逃生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避險等應急演練。學校應當保證學生每天在校期間至少鍛鍊一小時,應當加強美育工作。提倡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社會實踐活動。
在教育教學方面,《條例》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設置重點班、快慢(好差)班、實驗班、特長班、補習班等;不得招收擇校生,設置校中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或者對學生實行有償補課;不得擠佔音樂、體育、美術、團隊活動課和社會實踐的課時,隨意增減課程門類、難度和課時;不得有歧視學生的行為和語言等等。同時明確,不得宣傳、報道學校初中學生升學率、升學考試平均成績和高分數學生等情況;不得組織或者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各種慶典、商業演出等經營性活動;不得公佈學生不良行為及其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