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16日專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為鼓勵創業,內蒙古近期專門出臺了免稅、小額貸款、擔保等系列扶持措施,力爭達到以創業帶動城鄉就業的效果。
為鼓勵和扶持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復員轉業軍人、留學歸國人員等群體自主創業,內蒙古規定初次創業者申請設立企業或註冊開辦個體工商企業時,將不受出資額限制。如果個人申請開辦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金也可以分期到位,其中首期出資額達到註冊資金20%以上的,剩餘資金只要在2年內繳清即可。
按照內蒙古新出臺的規定,初次創業者自領取營業執照起,3年內還免收管理、登記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營業稅月營業額起徵點也將調高至5000元。
同時,凡是初次創業的人員,自領取營業執照起,一年之內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如果創業人員帶動就業的人數比例達到1:5以上,可進一步享受免徵3年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