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月19日電(記者來建強)福建省日前針對該省高校畢業生總量繼續攀升,用人單位吸納畢業生能力下降等嚴峻的就業形勢,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福建省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制定了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等扶持政策;對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於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仲介機構3年內免費辦理人事代理,提供落戶服務。
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政策,貼息貸款額度最高5萬元,由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給予全額貼息。同時依託團省委,設立大學生自主創業擔保基金,為需要擔保的異地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擔保服務。
福建省還將實施大學生“十百千萬”創業助力計劃。在全省建立10個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基地,扶持100個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為1000名有創業意向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系統的創業輔導,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建設完善一批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一條龍”服務。
據福建省人事廳有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這個省的大中專畢業生總量將超過20萬人,比去年增長15%左右。福建省通過加大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力度,力爭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率與去年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