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月11日召開的山西省教育工作會議上獲悉,為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今年山西省將進一步提高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標準,落實小學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500元的國定標準。
中小學公用經費是保證中小學正常運轉必須的經費,是基礎教育投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山西省于2007年春季開學起,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提出於2008年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全部達省定基本標準,2009年、2010年逐步提高標準以達到國家制定的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據了解,目前山西省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是于2004年核定的,按照這一標準,山西省農村小學生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為每生每年最低182元,農村初中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為每生每年最低258元,開展信息技術教育學校的標準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目前,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約有430萬人左右,落實國定標準後,小學和中學每生生均公用經費分別提高了118元和242元,是原來公用經費的近165%和194%。
山西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山西省不少經濟條件較好的縣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已超過省定的182元、258元的標準,但多數未超過。公用經費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市、縣按比例分擔,今年山西省實施國定標準後,如果所有資金全部落實到位,全省農村中小學的日子將由過去標準下的“溫飽型”向“小康型”邁進。為督促各市、縣政府按時足額撥付所承擔部分資金,今年省教育廳將對市、縣公用經費配套落實情況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