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10日專電(記者王昆、曲瀾娟)目前我國大多數行業不同程度存在著職業危害因素,當其強度或濃度與累計時間超過一定時限時,就可引起相應的職業病。專家建議,農民工擇業時須注意預防職業病,上崗前應進行健康體檢。
農民工上崗前要進行健康體檢,借此可以全面了解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如發現疾病就能做到早診斷、早治療、早康復;通過體檢還可以發現擇業禁忌症,比如患肝炎的病人不能從事食品生産、經營工作,有心臟病的病人不能從事重體力勞動等,從而避免盲目擇業。
農民工在上崗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上要寫明工作中可能産生的職業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石家莊市衛生監督局場所處副主任醫師靳同林説,農民工找工作時要向用人單位或知情人了解所選擇工種的職業危害及防護措施,最好現場考察。如果該工作職業危害較為嚴重,且防護措施不到位,建議農民工放棄對該工作的選擇。
據介紹,農民工要主動接受職業性健康檢查,如果出現相關職業病症狀時,要及時到當地職業病防治機構進行檢查和諮詢。尤其是在務工合同期滿後進行健康體檢,了解自己外出務工後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果發現傳染病,做到及時隔離治療,防止傳染家人。此外,通過體檢還可以發現職業危害因素造成的損害,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農民工在上崗前應積極參加崗前培訓,掌握相關生産工藝、操作規程、個人防護及職業衛生、應急處理知識,培養良好的操作行為,杜絕違規操作,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警示標示,養成良好的衛生和安全習慣,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