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3月22日專電(記者王麗)為了有效解決大中專畢業生等就業難題,貴州省日前出臺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前可先進行3個月試營業,不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3個月後繼續經營,再辦理手續並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為全力解決各類就業群體的就業難題,貴州省日前出臺《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了一系列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優惠扶持政策,放寬創業範圍、放寬出資額限制、放寬經營場所限制,千方百計重點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和返鄉農民工創業。
貴州省規定,凡是國家法律法規允許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通過參股、聯合、並購、獨資等方式,參與工業、農業、水利、交通、城建、環保及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領域的投資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進行公開公平競爭。
貴州省規定,創業者可用貨幣出資,也可用實物、知識産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産作價出資,非貨幣資産最高可佔企業註冊資本比例的70%。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