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31日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根據教育部要求,海南省將加大中小學教師招聘省級統籌指導力度,但該通知並未要求教師錄用權收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教育廳將進一步研究、調研,並與相關部門協商後貫徹落實該通知意見。
海南省教育廳剛剛接到《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在這份通知中,記者並沒有見到“今年起新任中小學教師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招聘”的表述。
通知中這樣寫道:“從2009年開始,各地中小學新任教師補充全部採取公開招聘的辦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國家或地方‘特崗計劃’的實施,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合理安排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統一組織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按規定程序擇優聘用。”
海南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海南省中小學教師主要由市縣教育局統一公開招聘。該負責人認為,教育部下發這份通知更主要的是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大教師招聘的統籌指導力度,規範教師準入“門檻”,從源頭上保證招聘教師質量,而不能簡單理解為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統一招聘。
該負責人表示,對中小學教師招聘,教育部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考慮其崗位需求,統一組織招聘考試,更多的起到搭建平臺和規範管理的作用,最終的招聘錄用權還是由用人單位決定。“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今後海南省中小學教師招聘,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將加大統籌和指導力。”該負責人説。(記者 周元 實習生 張錦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