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月10日發佈《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規定:“考試工作人員實行崗位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經培訓合格執證上崗”,“專職考試工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全國統考,應回避接觸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與答卷”,“評卷中發現一考場一科雷同卷超過五分之一以上或其他異常情況,應迅速報告省級考試機構查處。”
這一《規定》還特別提出,普通高考監考員不得由高三任課教師或班主任擔任;成人高考的監考員不得由補習班或輔導班任課教師或班主任擔任。
對由於試卷印刷有誤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拖延了全國統考開考時間的,《規定》要求須由考區主任立即報省級考試機構批准延長考試結束時間,但延長的考試時間一般不應超過30分鐘。
對於評卷,《規定》要求作文要由2人分別評閱,2人給出的分數在評卷小組設定的評分誤差範圍內,取2人所評分數的平均值;超出評分誤差範圍內的,由評卷小組討論確定。其他題目採取一人一題單獨評閱。疑難問題由評卷小組討論解決。各學科每天的復查量不得少於當天評卷數的20%。(記者 豐捷、姚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