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人才引進步伐,近日福州市頒布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暫行辦法,鼓勵用人單位靈活採用調動、聘用、合作等多種方式引進五類國內外高層次優秀人才。
第一類為兩院院士。福州市政府每月發1萬元生活津貼,至聘用期滿。同時,補貼100萬元或提供300㎡以上別墅一幢作為安家補貼。
第二類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國家級教學名師等。市政府每月發6000元生活津貼,至聘用期滿,同時提供50萬元安家補貼。
第三類為具有擔任世界500強或國內500強企業高級管理人員3年以上經歷的人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等。市政府每月發3000元生活津貼,至聘用期滿,同時提供30萬元安家補貼。
第四類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省級人選;擁有獨立知識産權且其科技成果具有市場潛力,來榕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型人才等。
第五類為福州市級重大項目、支柱産業、新興産業發展需要,具有突破關鍵技術或掌握核心部件製造工藝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其他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特別急需的緊缺人才。
第四、五類人才的生活津貼由用人單位每月發800元,發放5年。福州市政府為這兩類人才提供安家補貼20萬元。
辦法指出,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榕創業發展的優秀留學歸國人員和創新團隊,經認定,給予50萬—2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支持;對引進的科技創新型優秀人才,經認定,給予30萬—10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記者 盧雅 通訊員 劉復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