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8月7日,2007年參加福建省省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畢業生,將完成兩年服務期工作任務,各有關設區市市級項目首批“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也將於今年服務期滿,但畢業生可在7月5日前申請延長服務期至2010年8月7日。
據悉,申請延長服務期的高校畢業生,在延長服務期期限內不享受報考省內院校研究生、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加分等期滿有關優惠政策;且不能報考專門面向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組織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位”,待服務期滿後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若不申請延長服務期,離崗前應向當地“三支一扶”辦領取服務證書,作為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憑據;若申請延長服務期,證書將在延長服務期期滿考核合格後發放,服務期計算為2007年8月7日至2010年8月7日。在延長服務期期限內因個人原因申請退出,考核合格的,准許發放服務證書,服務期計算為2007年8月7日至2009年8月7日。服務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發放服務證書,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