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從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為防範和打擊各種高考中的違紀作弊行為,湖北省今年繼續堅持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辦法,嚴肅考風考紀。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注意,嚴禁考生攜帶使用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對違規參加高考的非應屆高中畢業生,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對違規參加全國統考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並由其所在高等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對代替他人參加全國統考、在全國統考中組織作弊或使用通訊工具作弊的高等學校在校生,高等學校可以給予其開除學籍處分。對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參加全國統考的社會其他人員,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並由其報名考試所在地的省級招辦向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違規事實,並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相應處罰。(記者 王晶 通訊員 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