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7月5日專電(記者淩軍輝)江蘇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等部門日前共同制訂《江蘇省2009-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未來3年內將組織5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6個月的就業見習,拓展和規範1000家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
根據新出臺的《計劃》,大學生見習的主要對象為畢業後兩年內未就業,以及離畢業時間不足三個月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江蘇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同時,包括經各級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畢業生,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城市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其他特殊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等4類大學生將會優先安排就業見習。
《計劃》明確,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中,高校畢業生在省級就業見習基地見習期間,省財政安排經費,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每人購買90元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高校畢業生在各市、縣就業見習單位見習期間,由市、縣財政安排相應經費,為其發放基本生活補助,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