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事廳、教育廳聯合發文,在全省正式啟動中學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試點工作。對已獲得中學特級教師、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榮譽稱號的教師,可優先推薦。獲得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中學教師,在取得中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分別須從事本專業中學教育教學工作3年、5年、8年以上方可申報。資歷計算至申報當年8月31日止。
據悉,中學正高級教師評審試點工作,將按照去年小學高級教師(副高級)的評審程序進行。今年全省向高評委會推薦的名額定為100名。申報範圍包括在廣東省普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中學部、電化教育機構和基礎教研機構中從事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的,且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和中學高級教師資格證書的在職在崗中學教師和教研員。對取得中學正高級教師資格的人員,用人單位應及時聘用到相應教師崗位,並參照當時其他系列正高級職務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及時兌現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