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8月4日專電(記者吳俊)為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深圳市日前出臺《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意見》,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引導、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從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創業失敗者也可獲得一定的保障。
記者從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了實現從“輸血型”的扶持就業向“造血型”的擴大就業、帶動就業轉變,深圳市政府今年7月23日出臺了《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意見》(以下稱創業新政策),力爭用2至3年時間將深圳建設為國際級創業型城市。這是深圳市第一部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綜合性、系統性文件。
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管林根介紹,創業新政策構建了多元化、多層次的政策支持體系,首次增加了資金資助、創業補貼、以創業帶動就業獎勵等多項鼓勵措施,特別強化了創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如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從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10萬元。
記者了解到,創業新政策還為創業者提供了創業者場租補貼、社保補貼、創業補助等多項支持。創業人員創辦註冊資金10萬元及以下的小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根據其帶動就業和納稅情況,3年內每年給予8000元限額的扶持。深圳市登記失業人員、隨軍家屬、殘疾人等首次自主創業,正常納稅經營1年以上,給予4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創業者每創造一個崗位吸納失業人員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每個符合條件的創業者3年內獲得的各項補貼、資助累計可達10萬元。
同時,創業新政策還首次對創業失敗者提供保障,可獲得一年的創業失敗社保補貼。接下來深圳市還將出臺《深圳市創業失敗保障辦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對創業者提供更加具體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