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2日專電(吳晶、董豆豆)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歷時8年組織研製的《通用規範漢字表》自8月12日至31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範,《通用規範漢字表》採用計算機統計技術,從海內外幾十個語料庫進行海量收集和篩選,最終收字8300個,按照字的通用程度劃分為三級。字表發佈後,社會各領域的現代通用漢字,原則上應使用表內字。
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指出,根據統計,我國民眾目前使用頻率較高的字比較集中,能夠覆蓋書面語99.99%的僅為約5200個字。
在此次《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研製中,人們取名時常用的一些異體字的存與廢十分引人關注。在徵求意見的漢字表中,曾被廢除但人們仍在大量使用、禁而不止的51個異體字被“釋放”並恢復使用。
例如,“喆”雖然這個字過去曾被“廢除”,但因為它含有兩個 “吉”字,很多人在取名時,仍然堅持選用這個字。再如“淼”字也曾被廢除,但許多老百姓還是喜歡選擇“淼”字作名字。
“恢復使用這些異體字表明我國在語言文字政策上的人文關懷。”李宇明説,“今後我們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仍然有明確要求。”
李宇明強調,研製《通用規範漢字表》是國家文字政策的體現,關係到國家文化、教育、科技的發展及信息化建設,關係到大眾的日常生活。從2001年開始,有關部門已先後召開各類會議80余次,邀請海內外專家學者3000多人次對字表修改了90余稿。
針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研製組也進行過反復的研討。最終確定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此外,我國在研製《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同時編制了《簡繁漢字對照表》。
《通用規範漢字表》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寧教授強調,《通用規範漢字表》在研製過程中還同時建立了“教育科普綜合、語料庫”(404萬字)、“兒童文學語料庫”(570萬字)、“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語料庫”(560萬字),有利於中小學語言文字教育的規範。
據悉,《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及有關材料將登載在《中國教育報》和中國語言文字網上。各界人士可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和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教育部已于12日公佈收集意見的電子郵箱gfhzb@moe.edu.cn;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南小街51號《通用規範漢字表》意見收集組,郵政編碼:100010;傳真:010-65286219。
解讀《通用規範漢字表》
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吳晶、董豆豆)歷時8年研製的《通用規範漢字表》12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字表發佈後,社會各領域的現代通用漢字,原則上應使用表內字。
對於每天都要説話、寫字的現代人來説,這套規範解決了哪些問題?對日常生活和學習有何意義?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和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字表分三級 收字8300
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説,《通用規範漢字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範,是現代記錄漢語的通用規範字集,體現著現代通用漢字在字量、字級和字形等方面的規範。
據介紹,《通用規範漢字表》收字8300個。根據字的通用程度,字表劃分為三級:一級字表收字3500個,是使用頻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層面的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使用頻度低於一級字。一級、二級字合起來共6500字,主要滿足現代漢語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級字表則是一些專門領域,包括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共收字1800個,主要滿足與大眾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異體字可有條件使用
翻開《通用規範漢字表》可以發現,“淼、喆、堃”……這些人們常見的人名地名中的異體字已被收入其中。
為尊重社會習慣,方便人們用字需要,字表將《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51個異體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李宇明説,今後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確要求。
李宇明指出,信息時代的來臨,對漢字的規範化、標準化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需要提高標準化程度,方便信息儲存、信息管理和信息交換;另一方面某些領域(如醫學、化學等)的用字進入了一般大眾的閱讀層面,社會用字有所擴大。
此外,字表對SimSun字形進行了規範,依據《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總結和制定了字形規則,對一些不符合字形規則的字的字形作了微調。字形調整的原則是:尊重漢字結構,遵循統一規則,嚴格控制特例。字形調整的原則和字形規則,不僅使表內字的字形保持了系統性,也使今後大批量漢字的字形整理有章可循,避免出現新的字形不統一現象。
推出《簡繁漢字對照表》
李宇明説,我國在研製《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同時也編制了《簡繁漢字對照表》,以照顧漢字在兩岸四地的使用情況和國際化的需求。
李宇明介紹,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曾進行過反復的研討。研製組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據了解,在字表研製的8年中,先後召開學術會、審議會、徵求意見會等大型會議80余次,參與討論的海內外專家學者3000多人次,前後修改90余稿。
李宇明強調,字表保持通用領域內漢字的系統性,進行有限類推簡化,恢復部分異體字;採取靈活的用字要求,允許表外字有條件使用等,都是新世紀文字理念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