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紮根農村的大學生“村官”合同期滿後將可續聘。記者10月9日獲悉,北京市委辦公廳和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合同期滿的大學生“村官”考核合格,根據本人和行政村的雙方意願可以續聘,每個聘期一般為三年。
而在此前,只有約10%的優秀大學生“村官”才可續聘一年。《意見》提出,大學生“村官”三年合同期滿後,經考核合格,根據本人和行政村的雙方意願可以續聘。續聘期間工資待遇與上一個合同期的第三年相同,即平均月薪300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逐步增長。進入村“兩委(村黨支部支部委員會與村民委員會)”班子的大學生“村官”,合同期內的工資待遇繼續由市、區縣兩級財政支付;合同期在“兩委”任期內到期的,根據其本人意願,直接續聘或將合同期延長至其任期屆滿。對於第一個續聘期內仍未進入村“兩委”班子的,不再續聘。
該《意見》首次明確大學生“村官”的考核內容包括其德才表現、履職情況、自我要求和工作實績。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滿考核。平時考核採取不定期聽取彙報、查閱業績檔案、徵求村民意見等方式進行。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以大學生“村官”履行職責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情況為依據,每年年中進行。合同期滿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對三年服務期間的表現作出總體評價。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滿考核採取由村和鄉鎮分別進行考核評價的“雙考雙評”辦法。各鄉鎮為大學生“村官”建立業績檔案,由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提供聘用期間的工作表現、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獎懲情況等,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
考核結果將作為續聘、獎懲、幹部選拔、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報考研究生和其他流動發展渠道的推薦、扶持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意見》還首次明確,對出現考核不稱職或有兩次基本稱職記錄,或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應予以辭退。
大學生“村官”除了可擔任村級黨組織書記助理和村委會主任助理外,還可根據需要擔任村團組織負責人、鄉鎮司法助理、文化助理、衛生助理等工作,安排到村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等單位任職,充分發揮其優勢。另外,本市每年將統一選聘大學生“村官”,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份。(記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