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10月13日專電(記者葉建平、吳曉穎)四川省教育廳日前出臺了關於貫徹《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辦學行為 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其中包括一系列規範考試評價的規定,如各學科競賽及奧數不得與中小學校招生挂鉤等。
實施意見要求嚴格規範競賽活動。各種學科競賽以及奧賽成績不得與中小學校招生挂鉤。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和學校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學科競賽、考級活動,不得“以賽促銷”“以賽代銷”附帶銷售任何資料和商品。各市級教育局要對現行中考加分項目及分值進行認真清理,加以規範,從嚴控制加分項目及分值。
實施意見還要求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小學每學期可進行一次期末文化課考試,初中每學期文化課考試不得超過兩次,由學校組織命題,並進行考試結果分析。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機構不得舉行小學、初中區域性統考、聯考。普通高中學校除高三外,原則上不得舉行區域性統考或模擬考試。科任老師平時可根據學科單元學習完成情況進行必要的單元檢測。
實施意見還明確規定考試內容不超出課程標準規定的要求。小學考試實行無分數評價,採取等級和評語評價辦法;初中學業成績鼓勵採用等級評定方法。嚴禁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和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座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