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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重大舉措改革高中畢業考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30日   來源:光明日報

    上海市教委10月29日發佈消息稱,自2009學年起,上海將改變原先畢業考試製度,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取代原有的高中會考,成績直接計為高中學生畢業成績;此外,該項考試成績將通過等第劃分學生在全市範圍內的層次,為學生報考高校提供參照依據。

    這種新的畢業考試製度將改變原先由各區縣自行組織畢業考試的形式,統一由上海市命題,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書面筆試實行全市統一網上評卷,英語聽説測試和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技能操作測試等實行人工評分。

    根據這種新的考試方式,高中生將在3年時間裏完成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和信息科技等10科目的考試,各學科考試分值為120分,同一科目在一年中只組織一次考試。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類,“合格”成績再分為A、B、C、D等四個等第。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類。考試科目的成績將作為普通高中相應科目畢業考試的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不合格”的學生,由學校組織相應科目的補考。因故缺席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可申請參加下一年相應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或參加由學校組織的相應科目的畢業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除了檢測學生高中學業水平外,還能為高職高專和部分高等院校提供除高考外的另一入學選拔標準。因此,考試“合格”的成績再分為A、B、C、D四等,A等約佔20%,B等約佔30%,C等約佔25%,其餘為D等。

    近年來,上海進行了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試點工作。部分高職高專院校進行了“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復旦大學、上海交大等進行了“自主選拔錄取試驗”。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建立統一的、可供比較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評價平臺,保證自主招生更加公平公正,同時還可減少自主招生中初次篩選環節,減輕考生負擔。上海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全市統一的水平測試,因此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作學生報考高等院校的重要參考依據。(記者 曹繼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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