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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辦:加分投檔作弊將被高校“退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武漢5月9日專電(記者俞儉、李鵬翔)湖北省招辦日前發佈“高招百問”,並提醒考生防止作弊行為,切莫弄巧成拙,貽誤了自己。

    對政策性加分投檔,湖北省招辦表示,對經審核後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層層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報名號、畢業中學、加分投檔項目、父母姓名以及工作單位等。公示期間,發現考生享受加分投檔政策的身份與事實不符的,一經舉報核實後,取消其加分投檔資格;公示期滿後,再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當年參加普通高校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高校學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並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同時通知省招辦。

    湖北省招辦再次提醒,考生在高考中若出現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試等嚴重舞弊情節,取消其當年高考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違規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消其當年高考成績,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對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代替他人參加考試、在考試中參與或組織群體性作弊、使用通訊工具作弊的,由所在高校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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