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10日從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獲悉,2010年上海市中招“提前錄取”批預錄取工作即將開始,經考生自薦或推薦、初中學校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公示,具有報考資格的考生將於5月13日至15日進行志願填報。
據介紹,具體的錄取辦法是:
初中學校根據本校公示的“提前錄取”批操作辦法,進行推薦或自薦。參加“提前錄取”的考生應在校內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審核,由區縣中招辦將本區縣“提前錄取”考生名單上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後進入填報志願數據庫。未進入數據庫的考生不具備網上填報志願資格。
獲得高中提前錄取“推薦生”和“自薦生”資格的考生可依據網上報名的密碼或本人身份號碼進入系統進行志願填報,進入系統後,首先必須修改個人密碼,並將密碼保存至6月12日。
“提前錄取”考生可在規定的填報志願時間段內(5月13日9:00至15日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網填報志願。在正確操作完成志願填報後,頁面上出現“志願填報成功”等字樣,説明志願填報成功。
“提前錄取”考生志願填報成功後,可以在填報志願時間段內按自己的意願,選擇修改所填報的志願。在規定期限內,以最後一次修改的志願為準。5月15日16:00以後,任何人、任何原因不得更改、撤銷志願或補報志願。
“推薦生”可選擇填報兩個志願,預錄取工作按第一、第二志願的先後順序進行投檔操作。“推薦生”可于6月2日9:00至3日16:00,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查詢第一、第二志願的預錄取結果。未被預錄取的“推薦生”可于6月4日9:00至5日16:00上網填報徵求志願(要求同上),如果考生在規定時間內(6月5日16:00前)不填報徵求志願,則視為自動放棄。
“自薦生”可同時選擇填報兩所學校的志願,志願不分先後,由學校根據填報志願情況自主確定面試及預錄取名單。預錄取考生必須在5月27日至30日的時間段內(具體簽約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與一所招生學校現場進行網上簽約,簽約時由考生本人或家長至招生學校,在輸入填報志願的密碼後即表示簽約成功,預錄取以網上簽約為準。
6月12日前市教育考試院公示“提前錄取”預錄取考生名單。
據介紹,所有“提前錄取”的預錄取考生均須參加2010年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並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提前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後,方可被正式錄取。(記者 蘇軍 通訊員 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