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1日從湖北省人大獲悉:最近獲得通過的《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將於8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首次將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列入“就業困難人員”,規定政府必須對其給予就業援助。
據悉,2010年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率為92.13%,但仍有7.87%的高校畢業生待業。因此該條例首次將“就業困難人員”範圍拓展到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這樣,大學畢業生也可享受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一系列就業援助。
條例將創造性地推出多項舉措鼓勵、支持、幫助勞動者自主創業。條例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合理設置資金、人員、經營場所等行業準入標準,降低創業的準入門檻。將建立小額擔保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適當提高貸款額度,並在貸款期限、利率上給予優惠。據了解,該條款特別受到高校畢業生歡迎。
條例還規定,對在政府投資興建的創業基地內創業的,免收三年場租費用。(田豆豆 王藝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