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工商局針對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享受扶持政策,日前出臺具體辦法。其中,以自主創業方式實現就業的畢業生,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
靈活就業包括三種類型:自主創業、自由職業(指以個體勞動為主的一類職業,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譯工作者、某些藝術工作者等),以及從事家政服務、家庭手工業、社區便民利民服務等。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高校畢業生以這些形式就業,都被看成實現靈活就業。實現就業後,他們可以持《畢業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材料,到就業所在地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靈活就業證明”。
憑藉靈活就業證明,大學生可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享受到一系列勞動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務,包括:政策諮詢、代管檔案、職稱評定申報、黨團組織關係接轉、代辦調動手續、代辦社會保險,以及開具出國(境)、留學、考研、婚姻登記證明材料等服務。此外,還可到有資質的職業培訓機構,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並可享受一次性培訓補貼。
實現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如果被各類用人單位招聘和錄用,其招聘錄用後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與靈活就業期間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如果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還可享受到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實際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總額的三分之一,補貼的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