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9月5日專電(高佳)據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提供的信息,2010年全區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資格復審結束,面試時間為9月7—9日,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範圍的考生須按照《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指定的面試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據介紹,報考非雙語試點班的考生面試時要求用蒙語回答問題的,須在《參加資格復審與面試通知書》的指定位置明確註明,並且進行登記。面試資格復審中産生的缺額,從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該職位沒有遞補人員或遞補後仍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按實有通過人數進行面試。考生參加面試時,須持資格審查人簽字,並且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和交費章的《參加資格復審與面試通知書》和二代正式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