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12日專電(記者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促進返鄉農牧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內蒙古啟動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園補助資金申報工作,推動返鄉農牧民工自主創業。
據了解,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園是指旗縣(市區)所在地政府出資,新建、擴建或聯建,為農牧民初始創業或返鄉創業提供的場地,補助資金專項用於在創業園創業的返鄉農牧民工所需要的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凡是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或能夠容納不少於20戶企業和經營者入住的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園均可申報補助資金,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
內蒙古在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園評審時,以旗縣(市區)為重點,優先考慮已有的創業園。同時結合創業園培育企業的個數、吸納勞動力的人數、創業園的經營效益等相關指標,對在促進返鄉農牧民工就業、創業工作上有顯著成效的,給予資金支持。
內蒙古明確規定,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園的資金使用負總責,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自治區就業服務局對享受補助的園區進行聯合檢查;對弄虛作假、套取補助資金的,在下年度分配就業補助資金時,扣減當地就業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