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範圍。”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11月2日透露。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今天聯合召開貫徹實施促進就業稅收扶持政策視頻會,全面部署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扶持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佈了《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支持和促進就業稅收扶持政策。
“今年以來,全國城鎮新增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3項主要指標的完成情況均好于去年,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人數達到歷史同期最高水平。”人社部副部長信長星説,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勞動者充分就業的需求與勞動力總量過大、素質不相適應的矛盾還十分突出,就業工作面臨的宏觀經濟形勢更加複雜多變,不確定因素仍然較多。
為適應我國當前就業工作的新要求,積極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推動創業帶動就業,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人社部、教育部對就業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據宋蘭介紹,新發佈的《通知》以現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為基礎,是繼2005年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進行調整後的又一次就業稅收政策重大調整。主要內容包括:
——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臺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
——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範圍。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
——保持原有政策優惠力度,繼續沿用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
——進一步規範稅收優惠政策管理。以《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優惠政策的主要依據,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對象上體現了普惠性。通過設置行業限制、加強對《就業失業登記證》和《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管理等方式,進一步提高優惠政策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避免産生稅收徵管漏洞。(記者 劉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