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2月22日專電(記者 許祖華)陜西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於規範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管理的意見,要求規範學校與教育培訓機構的命名。其中,培訓機構不得冠以“學院”名稱。
陜西省規定,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和技能培訓機構的分類設置標準,並在突出體現人才培養行業、地域特徵的基礎上,統一全省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命名。
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中專學校,統一命名為體現學校專業特點的“×××學校”“×××成人學校”“×××職業學校”。職業教育中心和職業高中,統一命名為“×××縣(市、區)職業教育中心(職業技術學校)”。非學歷高等教育助學機構統一命名為“×××專修學院”。培養中級工的技工學校統一命名為“×××技工學校”;培養高級工的學校統一命名為“×××高級技工學校”;培養預備技師的學校統一命名為“×××技師學院”。其他各級各類培訓機構統一命名為“×××培訓中心”,不得冠以“×××學院”的名稱,已經冠以“×××學院”名稱的培訓機構,須于2011年4月底前,由審批機關辦理更名手續,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