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2月29日專電(記者 張濤)記者29日從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這個省出臺的新政策,校園招聘會將以服務為主,不向畢業生收取入場費,也不向用人單位收取攤位費。
這項政策規定,各院校擬舉辦校園招聘會須提前15日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批或備案。舉辦院校作為校園招聘會的責任人,應當對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核,看其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辦事機構等不具有直接用人權的機構進入招聘會現場,必須出具上級單位同意或者授權其公開招聘的證明文件,並在招聘會現場設置相關情況説明。人才仲介服務機構為用人單位代理招聘人才,須出示用人單位的委託或許可證明文件。
根據這項政策,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畢業生收取任何費用或要求畢業生以其財産、證件作抵押,同時應妥善保管、處理應聘畢業生的求職材料,未經求職畢業生個人同意,不得發佈、洩露求職畢業生的資料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