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16日專電(郭遠明 程迪)江西省政府辦公廳消息,江西高校畢業生從事家庭服務業,在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工作崗位時,可按有關規定視同基層工作經歷。
江西省政府辦公廳表示,為促進江西家庭服務業發展,鼓勵農村富餘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
據悉,江西對在家庭服務業實現靈活就業後,進行就業登記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自主創業從事家庭服務業的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創業培訓等“一條龍”服務。
同時,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雙困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家庭服務機構,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其中相應期限與勞動合同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