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6月7日專電(記者 劉雲伶 王寧)教育工作者認為,青少年正值價值觀、消費觀養成時期,其消費主要是生存性消費和發展性消費,而非享受性消費。具體來説,家長應從四方面引導孩子逐漸形成自主而科學的消費觀。
首先,精神性消費。“家長從小就引導學生買書、買雜誌等精神性消費。”太原大學外語學院第三附屬小學校長聶三敏説,有一位家長從小就給孩子買了個書架,要求孩子一個月買一本書、一本雜誌、一張報紙,培養孩子讀書看報的習慣。結果,孩子用零花錢一本一本地積攢,長大了就有了一批相當可觀的藏書。孩子從小自己買書自覺讀書,對孩子的發展會有深遠的影響,甚至影響一生。
其次,發展性消費。聶三敏建議,家長可指導孩子把零花錢省下來交書本費,買參考書。學生自己交學雜費並報名求學,會更加熱愛學習,更加珍惜學習機會,更加懂得學習消費的價值。
聶三敏舉例説,她一個朋友從小就給孩子單獨開一個存款摺子,孩子的壓歲錢、收到的賀禮都會一文不少地存到上面,平時的零用錢也會定期打入其中。孩子用“自己”的錢上興趣班,用“自己”的錢交書本費,孩子用“自己”的錢買書買用具,孩子交錢時的喜悅自豪之情溢於言表。這個孩子從小就很會理財,學業成績也一直名列前茅。這種做法值得提倡。
其三,交際性消費。“同學間的交際性消費已成為一些孩子、乃至家庭的不小負擔。”聶三敏認為,讓孩子用自己的零用錢來買禮物,讓其漸漸懂得量入為出,不失為一個好辦法。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錢送禮,往往就不會大手大腳,孩子以自己的名義送禮,就會逐漸學會選擇一些有意義的禮品。這種消費對學生的成長無疑更有積極意義。
其四,道德性消費。聶三敏説,家長可鼓勵孩子省下零用錢支援災區,捐獻給“希望工程”。現在仍有不少學生碰到學校裏組織捐款活動,就找家長去要錢,由於錢是從家長那裏要來的,捐出去也不會讓孩子有深切感受。
“如果引導孩子用自己省下來的錢來募捐,獻愛心,高尚的道德才能在不知不覺中滲透到他們的身體裏血液裏,成為他們靈魂的一部分。”聶三敏説,汶川地震後,有兩位同學搬來了自己的儲蓄罐,把罐內從小積攢下來的幾百元零用錢全部捐獻了出來,其中一位同學還在家長的幫助下花了整整半天的時間將所有“鋼镚”百個為單位扎成捆,其價值遠非儲蓄的幾百元錢,對孩子産生的教育意義更為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