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前出臺的《福建省“十二五”教育發展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獲悉。在考試招生制度方面,福建省將改革中考內容和方法,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能力和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實施多樣化的錄取形式。高考命題方面,將突出對學生素質和能力的考查。
此外,福建省還將逐步建立成人高等教育註冊入學制度,同時研究制定省內流動人口就地參加高考升學、省外常住非戶籍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高考升學辦法。《規劃》還提出,鼓勵有資質的仲介組織和社會組織提供教育諮詢、考試與鑒定、就業與人才交流等專業服務。
幼兒園與城鎮化同步規劃
學前教育方面,《規劃》提出,按照方便就近入園的原則,落實“城鎮服務人口1萬人、農村服務人口3~6千人應設置1所幼兒園,每所幼兒園規模原則上不超過360人;人口較少無法獨立建園的建制村,採取多種形式為適齡幼兒提供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的佈局要求,確保學前教育機構全覆蓋。
保障幼兒園建設用地,切實做到幼兒園與城鎮化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教育主管部門,由教育部門舉辦公辦園,或由教育部門通過組織競標由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民辦園。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已經改變性質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
實施“公辦幼兒園近期發展計劃”,力爭新增27萬個學額,到2011年新建城鄉公辦幼兒園169所,農村每個鄉鎮、城市每個街道有1所公辦幼兒園;到2012年再新增城鄉公辦幼兒園300所,解決城區和城鄉結合部“入園難”問題。
此外,對城鄉辦園規範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給予適當補貼。符合稅法規定的,免徵企業所得稅。對民辦幼兒園報經當地有關部門備案並公示的收費標準範圍內收取的保教費免徵營業稅。民辦幼兒園的用水、用電、用氣實行居民水電價格。
不得設置重點學校和重點班
《規劃》明確,到2015年“雙高普九”人口覆蓋率達100%。新建和擴建學校項目時,優先安排到城鎮化進程和學齡人口增長較快的地區,農村初中適度集中辦學,邊遠地區辦好必要的小學教學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模原則上不超過2000人。到2015年全省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小班教學。
《規劃》要求,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置重點學校和重點班,不得違反規定招收擇校生。全面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2012年底前開齊開足省頒課程。建立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準和監測體系,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和合格率。深化課程改革與教育方法改革,總結推廣特色教學經驗,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
《規劃》提出,全省各級政府不得把升學率和考試成績作為評價教育部門和學校業績的主要指標,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
要建立義務教育發展性評價體系,改革學校考核評價辦法。規範辦學行為,加大督導檢查和專項治理力度,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舉報、公告、問責制度。學校要把減負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科學合理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不得隨意侵佔學生休息時間。
開展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試點,加強教學研究,改進教學方法,優化作業設計,減少作業量,加強考試管理,規範考試科目與次數,構建行之有效的推動教育教學改革的管理、研究、指導、評價工作機制。
不再新批准設立高等學校
在高等教育方面,福建省明確,原則上不再新批准設立高等學校,個別因産業發展急需新設高校需經廣泛科學論證,並報省政府研究。
適度發展本科教育,重點擴大新建本科院校本科教育規模,到2015年,校均規模達1.5萬人以上;加快發展研究生教育,重點發展專業學位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佔碩士研究生的比例接近或達到50%;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重點擴大職業技術培訓規模,國家示範(骨幹)高職院校年培訓人次達到全日制在校生人數的2倍,省級示範高職院校達到1.5倍。
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每年公佈一次支持高校增設專業類名單,努力增設一批為培育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高端裝備製造、海洋高新産業等戰略性新興産業服務的專業,進一步擴大工學教育規模,到2015年工學類在校生佔35%以上。
落實農村教師工資補貼
《規劃》特別提出,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國家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保證民辦學校教師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的社會保障政策。建立與工作實績緊密聯絡、有利於激發人才活力和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的學校分配製度。關心教師身心健康,完善教師醫療、養老、住房等社會保障政策。
同時,進一步改善農村教師待遇,落實農村教師工資補貼,適當提高農村學校中、高級教師崗位結構比例和農村教師在各類評優表彰中的比例。定期表彰“福建省傑出人民教師”和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設立獎教基金。
鼓勵社會組織提供教育諮詢服務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規劃》提出,福建省將鼓勵有資質的仲介組織和社會組織提供教育諮詢、質量評價、考試與鑒定、就業與人才交流等專業服務。
同時,推進公辦學校辦學形式多樣化,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與公辦高校在學科、教材、實訓基地、創新平臺、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開展合作。
制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鼓勵、促進、規範校企合作的有效機制。發揮優質公辦學校和優秀校長的作用,在公辦學校之間、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之間組建一批教育集團,改造薄弱學校,扶持新建校發展。
研究制定異地參加高考辦法
在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方面,福建省明確,改革中考內容和方法,依據國家課程標準,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能力和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實施多樣化的錄取形式。
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註冊入學。逐步完善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評價,注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運用。
研究制定省內流動人口就地參加高考升學、省外常住非戶籍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高考升學辦法。
與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相銜接,不斷深化高考命題內容改革,突出對學生素質和能力的考查。探索建立適合福建省的本、專科分類考試形式、內容和實施辦法。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以全省統一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鼓勵學校加強學科專業整合,逐步提高高等學校按學科專業大類招生的規模。探索高職院校實行聯合或自主考試辦法,逐步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基礎上的高等職業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註冊入學制度。
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進一步規範高校各類招生錄取程序和加分政策,完善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內容和有關規定,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佈制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