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近日廣東省政府網站公佈的《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辦學位不能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要的縣(市、區),當地政府要制定辦法,實行隨遷子女憑積分制入讀公辦學校制度。這也是廣東省在“一市一策”基礎上,首次出臺省級紅頭文件,統籌解決300多萬外來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
逐步提高隨遷子女入讀公校比例
作為外來工第一人口大省,廣東省近年來適齡讀書的外來工子女不斷增加。截至去年底,這一數字已達313萬人,佔據全國三分之一。
《意見》指出,要科學規劃設置公辦學校。公辦學校班額較大、學位不足的縣鎮,要進一步調整優化中小學佈局,合理新建擴建義務教育學校,為隨遷子女就讀提供足夠的學位。學校佈局調整中閒置的校舍,可通過置換、改造、新建等形式成立公辦學校,逐步提高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的比例,有效解決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問題。
同時,要鼓勵和扶持舉辦面向隨遷子女招生的民辦學校。各地可探索“政府購買學位”、“政府補貼民辦學校辦學”等模式,對委託承擔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公益性民辦學校,按一定標準購買學位或給予補助,並要求學校按相應標準減免學生學雜費。
未達免費入學條件禁收借讀費
《意見》強調,要完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配套政策。各地完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政策,為其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制度保障。要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保障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居住證持證人子女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不能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要的縣(市、區),要按照《關於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實行隨遷子女憑積分制入讀公辦學校制度。具體辦法由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制訂。此前,廣東省只有中山、東莞、番禺等地試點外來工子女“積分入學”政策,這也意味著,這一政策將向全省推開。
《意見》還要求,各地要把符合接受免費義務教育條件的隨遷子女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根據免費義務教育學生人數等因素,撥付生均公用經費,核定教職工編制,配置教學設施設備,發放教科書。對不符合當地免費入學條件的,可按地級以上市原規定的所在學校普通生標準收取書雜費,但不得收取借讀費。
省財政還將結合各地義務教育階段實際接收隨遷子女人數和經濟狀況,給予財政資金獎勵。各級財政要繼續加大義務教育規範化學校建設投入,並向欠發達地區和薄弱學校適當傾斜,切實提高經濟欠發達地區城鎮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為隨遷子女在城鎮就讀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