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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錄取騙術升級 防範打擊須找“七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7月27日專電(記者 范春生)眼下,各地的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落榜生及想進理想高校者又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眼裏的香餑餑。記者調查發現,高招錄取騙術近年有升級趨勢,即從簡單的幫忙收錢到步步為營引人上鉤,騙局隱蔽性也在增強,亟待在打擊上找準“七寸”,考生家長也應練就火眼金睛、謹防上當。

    50萬“人情費”換來假名牌

    高考過後,花錢上名牌學校、出國留學、低分用錢補等各類宣傳材料擺在考生和家長面前。考生在面臨多種“選擇”的同時,也可能會掉入一個個貌似“餡餅”的“陷阱”。

    記者從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這家法院正在二審審理一起涉案額50萬元、利用高考招生錄取進行的詐騙案。案件經過是這樣的:去年8月,瀋陽市鐵西區居民張棟的女兒沒有考上心目中理想的大學,正在發愁,一位朋友稱自己能幫其上名牌大學,於是張棟托朋友先後支付了50萬元的人情費,女兒終於上了所謂的名牌大學。然而女兒在就讀一週後發現,所上學校根本不是名牌大學,而且只要報名就能接收學生,50萬元的人情費完全是多餘的。

    遼寧同格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陳寶龍提醒,每年七八月份是招生騙子最活躍的時期,此時家長急於送孩子上大學,一些成績不是很理想孩子的家長更是如此。“家長的這種心理被不法分子摸透,各種騙術層出不窮。”

    無獨有偶。早在4年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一起跨省借大學招生詐騙349萬元的案件,曾轟動一時,至今案件中的部分受害人仍在就維護自身權益不斷奔走。2004年,湖南省漣邵礦業集團退休幹部譚伯華在北京與瀋陽某大學負責招生的祝洪雪(另案處理)相識,譚伯華讓祝洪雪幫助安排幾個高考落榜生到大學讀全日制本科,從中謀利。後祝洪雪將譚伯華介紹給周岩。同年11月,周岩找到瀋陽工業大學軟體學院,稱自己是該校畢業生,現在是香港某投資集團瀋陽代表處的項目經理,準備投資合辦軟體學院。

    此後,周岩提出湖南有家企業想讓企業家屬中的高考落榜生進行非學歷培訓,企業願出資,按全日制本科生標準培養,由瀋陽工業大學軟體學院組織教學。培訓後,企業將這批學員接收安排工作。瀋陽工業大學軟體學院同意了這一計劃。然而,周岩等在湖南招生時,卻對外宣稱“受委託招收四年制本科的定向委培生”。為使騙局更逼真,周岩私自印製了虛假的瀋陽工業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錄取通知書及入學須知,交給申建松、譚伯華。高考成績公佈後,由申建松、譚伯華在湖南具體實施招生,從而騙得68名2005年應屆高中畢業生的鉅款。周岩、申建松、譚伯華最後被遼寧高院終審分別判處10年、4年和2年有期徒刑。

    高招騙局頻頻引發司法案件暴露頑疾

    記者走訪瀋陽地區多家法院了解到,近幾年來因高招騙局頻頻引發司法案件。以瀋陽市鐵西區法院為例,幾年前一年就辦理一至二件招生詐騙類案件,目前這一數字已上升至五起左右,且涉案數額有逐年增大趨勢。

    據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邊鋒介紹,進入7月,全市兩級法院審理了多起招生詐騙案,騙子通常有一個顯著的共同點:他們都和考生家長是“半熟臉”——如果雙方誰都不認識誰,自動找上門辦理高招,沒有人會相信;一部分騙子是通過第三方朋友與考生家長認識,還有一部分是雙方認識,但聯絡並不密切,考生家長並不了解對方真實情況。

    邊鋒還説,從行騙伎倆看,騙子往往採取“步步為營”的方式,分多次騙取錢財。他們總是聲稱要疏通各種關係,或是處理各種情況,今天要幾千元、明天再要幾千元,直至索要數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得手後便逃之夭夭。

    遼寧社科院研究員侯小豐指出,利用高招錄取行騙的人日漸成為群體,可以稱為“高招販子”,是伴隨高考招生中某些腐敗現象産生的社會怪胎。這幾年“高招販子”不但沒有減少,反而以更主動的姿態出現在低分考生和望子成龍家長的身邊。“高招騙子所設騙局並不很高明,中招者卻層出不窮,且價格似乎越漲越高。”

    侯小豐認為,一些家長對高招錄取的投機心態,是高招騙子得以滋生和存在的最大原因,家長期望通過不正當甚至非法的途徑為孩子打開大學大門,騙子們就投其所好,設置騙局騙取錢財;另外,高招騙局頻頻引發司法案件,也暴露出相應監管的缺失,高招期間負責招生的人群真偽難辨,從高校自身、到各地的招生主管單位,均不同程度存在監管不力的責任。

    防範打擊高招販子亟須找準“七寸”

    這兩年,各地公安部門加大了對高招詐騙活動的打擊力度,有些地方還開展了由公安、教育、監察等部門聯合進行的專項打擊活動。但記者在調查中注意到,在實際工作中,由於打擊難度較大,查處的案件比實際發生的少得多,高招販子有恃無恐,個別地方還因此連連引發上訪等影響穩定的事件。

    北京大成(瀋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琦認為,防範打擊高招騙局之所以難度大,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騙子往往打著認識某某領導的旗號,借人們相信“用‘潛規則’辦事更有把握”的心理,真偽難辨;二是部分受騙家長由於怕影響孩子的將來或怕被人笑話等,不願報案。

    據邊鋒等司法機關辦案人員透露,從多年來的審理實踐看,當前高招騙術概括起來主要有六種:一是謊稱自己認識某某高官,可以通過內部指標進入高校;二是冒充高校招生人員,明示或暗示可幫考生上大學;三是以定向、委培之名,向考生許諾可以交錢降分錄取;四是混淆自考、成人高考、普通高校招生的區別,矇騙考生;五是謊稱與學校領導和招辦人員有特殊關係,可佔用外省指標,可特招特批;六是許諾考生直接把檔案交給他們,再交幾萬元手續費即可順利入學。

    陳寶龍、侯小豐等認為,“高招”詐騙活動,不僅直接損害了考生家長的經濟利益,而且擾亂了國家招生秩序,甚至對考生未來的成長産生極為不利的影響。因此建議在防範打擊上找準“七寸”,即採取標本兼治的辦法,從源頭上抓。具體來説,應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考生及家長的識騙、防騙能力。另外,加強高考招生工作改革,建立健全相關工作程序,根除招生腐敗,讓騙子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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