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出臺的《關於調整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從2014年起,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從原有的23個減為6個,加分分值統一為本科5分,專科10分。
獲保留的6項為:歸僑、華僑及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聚居區考生;體育特長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立個人一等功以上的軍人(含退伍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扶貧開發重點縣考生。
另外,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奧賽決賽一等獎並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參加國際奧賽國家隊的學生,在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錄取與否由高校確定。(記者 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