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教育資助政策體系,考慮到近年來物價上漲、社會低收入群體社會保障標準調整等因素,近期,北京市財政局會同北京市教委對公辦義務教育階段中的低保家庭寄宿學生、特教學校寄宿生、遠郊區縣公辦農村寄宿制學校就讀的農村戶籍寄宿生、工讀學校寄宿生以及特教學校高中階段寄宿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伙食補助標準進行了調整,由原160元/月·人提高到240元/月·人。